学生请事假手续办理流程(一周以内)
1、学生本人填写《请假申请表》,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教学院长逐级审批。
2、申请表原件交二级学院备案,复印件交至各任课教师请假。
3、学生按期至二级学院销假。
学生请事假手续办理流程(一周以上)
1、学生本人填写《请假申请表》,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教学院长逐级审批。
2、学生持《请假申请表》至教务处审批。
3、申请表原件留教务处,复印件交至二级学院备案、并交各任课教师请假。
4、学生按期至二级学院销假,二级学院出具销假证明。
5、学生持二级学院销假证明至教务处销假。
受理时间:新长校区每周三下午,通榆校区每周四下午(主楼办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