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建金管〔2005〕298号文“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缴存基数的调整年度,均为自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止”的规定,确定2020年度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2020年9月底之前完成基数调整。
根据苏建金管〔2005〕298号文“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缴存基数的调整年度,均为自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止”的规定,确定2020年度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2020年9月底之前完成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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