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保障城乡贫困居民最低生活的最后一张“安全网”,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那么认定低保户有哪些必要条件呢?
盐城低保户办理:
盐城市低保申请条件中规定,低保户必须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咨询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盐城市民政局,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15-86660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