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公办幼儿园学费包含保育费、托管费、伙食费,根据幼儿园等级不同有所差异,收费标准如下。
1、保育教育费: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省优质园420元/生/月、盐城市优质园320元/生/月、市合格园220元/生/月。
其中差额拨款或者自收自支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在同等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可以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30%。
2、托管费: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自愿原则,接受家长委托签订书面协议,在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法定工作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为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以收取托管费,标准为100元/生/月。
以上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从2021年秋学期新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
3、伙食费:公办幼儿园伙食费标准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伙食费应当单独核算,每月公布收支情况,当月盈余或超支的金额应当滚动下月调整使用,每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结余部分应当全部退还。
备注:在公办幼儿园接受保育教育服务的残疾幼儿,免收保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