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市人民政府民生实事工作,提升就业援助质效,根据各主管部门申报开发公益性岗位情况,确定2021年东台市第一批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具体如下。
一、岗位数量
东台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管理服务岗位21个。
东台市保安服务公司:市镇公益性单位的安全保卫岗位30个。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爱岗敬业,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3、身体状况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条件。
三、安置对象
岗位安置对象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121号)的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如下: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的;4、残疾的;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9、军队退役的;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