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淮剧的保护,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打造盐城文化标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盐城市实际,制定盐城市淮剧保护条例。
盐城市淮剧保护条例2021年8月18日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盐城市淮剧保护条例中明确,淮剧的代表性剧目、唱腔音乐、传统表演艺术、剧本曲谱等;与淮剧相关的历史档案、文献资料、器具实物、场所设施等;与淮剧相关的乐器、服装、道具、舞台、脸谱等制作和使用技艺;与淮剧相关的传统习俗;与淮剧相关的其他需要保护的对象均受盐城市淮剧保护条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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