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力部门的批准文件;
5、契税完税证明或者不征(减免)证明;
6、权属转移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法律文书等)。
办理条件:
因买卖、赠与等情形导致不动产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办理地点:
1、迎宾南路158号房产大厦三楼;
2、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3、嫩江路10号市民之家三楼;
4、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青年东路51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6、府西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